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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最高法院裁定:可以“骄傲”

据匈媒12日报道,匈牙利最高法院(Kúria)近日裁定,警方此前禁止四家人权组织举行“彩虹游行”的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并要求警方重新启动行政程序。

根据匈牙利赫尔辛基委员会的声明,最高法院认为警方未能充分证明所申报的游行违反了《集会法》。法院指出,警方依据以往骄傲活动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作为证据缺乏证明力,因为这些材料源于其他集会活动。此外,法院质疑警方为何在先前已默许过两次类似集会的情况下,此次却要禁止。

图/BankóGábor

最高法院还强调,对于《集会法》中新增的禁止“展示同性恋或性别多样性”的规定,必须严格解释其适用范围。这意味着只有在极其特殊且理由充分的情况下,禁令才可能成立。需要指出的是,此次裁决涉及的诉讼程序并不直接影响“布达佩斯骄傲节”(Budapest Pride)的组织工作,两者完全独立。

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法律修订后,民间曾组织过两次小型的“骄傲”活动,其中第二次活动警方起初试图禁止,但最高法院同样认定警方的禁令缺乏依据。

(编译:陈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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