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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政府公布暂停还贷新规】40万份合约面临抉择

日前,匈牙利国家银行监管发言人宾德尔·伊斯特万(Binder István)对匈牙利通讯社说,政府修改了有关信用卡和往来账户贷款的暂停还贷规定,将涉及近40万合约。

发言人表示,根最新发布的政府法令,针对那些在暂停还贷程序中的往来账号的借贷方,银行在结算时必须采用低于该产品原本较高利率的利率值,最高只能略高于13%。根据匈牙利国家银行统计数据,这一利率为2020年2月份个人贷款的平均年利率。

金融机构表示,他们将会通知客户法规变更的细节以及下一步举措,但目前无法估计有多少人将面临难以重新还贷的境况。OTP银行、Erste银行、CIB银行、Raiffeisen银行、K&H银行和UniCredit银行均表示,他们一直在等待关于选择性延长暂停期的立法,希望能尽快通知客户,以便客户在及时了解法规的情况下做出负责任的决定。除此之外,银行还在评估终止暂停还款措施后,对客户可能造成的困难的程度。金融机构表示,他们赞同国家银行的提醒,有能力还款的人应该退出暂停还贷措施并重新开始偿还信贷,将该缓解措施用于真正有需要的人。

9月17日,《匈牙利公报》发布了两项政府法令,其中一项公布了延长暂停还贷措施的条件,另一项则规定了针对暂停还贷所涉及的来往账户和信用卡用户的结算利率。


根据新法规定,如下四类个人可以申请延长暂停还贷期:2020年3月18日之后家庭可支配收入持续降低的人;曾经并在提交延长申请时仍是公共就业者或求职者;未满25岁待产或抚养孩子的人;以及退休人员。经济实体的情况下,在提交延期申请前的18个月内,公司经营所得净销售收入降低至少25%的公司,以及自2020年3月18日至提交申请前未签订优惠的复兴经济贷款和新的贷款合约的公司可以申请延长暂停还款期限。

根据信用卡和来往账户贷款的新规定,在本条例生效前退出暂停还款政策的用户,债权人将在条例生效后的60天内根据合同重新计算在暂停付款期内累积应付的债务金额。根据合同计算的债务金额与根据新规重计的债务金额之间的差额,债权人应在条令生效之日起60天内记入债务人的付款账号,在没有与债权人缔结账户管理协议的情况下则以抵扣形式结算。

(编译:马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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