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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发布侨益司法保护参考案例 涉侨产确权等

中国最高法院8日对外发布5件侨益司法保护参考案例,涵括归侨养老服务、侨企权益维护、未成年人抚养、侨产确权、涉侨群体性纠纷化解等类型。

在此次发布的“马来西亚某家族会诉永春县某校董会物权确认纠纷案”中,历时13年的涉侨族产系列纠纷全部化解,双方冰释前嫌。

案情显示,福建省永春县某家族族人遍布国内外。在国外,该家族成立了“马来西亚某家族会”;在国内,该家族先贤重教兴学,成立“永春县某校董会”,既负责办学,又管理族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部分宗祠、校舍族产几经变迁,最后转化成诉争安置房产甲幢(共计6套房产)、乙幢。永春县某校董会先后将甲幢6套房产出售给他人,马来西亚某家族会因上述族产权属问题与之生隙。

案件审理过程中,永春县人民法院联合永春县侨联等部门,邀请涉侨调解员、近邻调解员与马来西亚某家族会会长、永春某校董会代表进行沟通,并了解到马来西亚某家族会起诉的真实目的是希望族产用于家乡公益事业而非为了财产分割。在双方均认可争议财产为全体宗亲成员共同共有的基础上,法院创新性提出“成立一个专门管理机构,由双方各自选出代表参与管理族产”的调解方案,由双方选出人员组成新社团,并追加该社团为第三人。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确认争议族产为永春某家族全体族人共同所有,由新成立的社团负责管理。

2023年,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此予以确认。2024年,新成立社团与永春县某校董会进行财产移交。

最高法发布该案时指出,调解涉侨族产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利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协调涉侨调解员、近邻调解员、家族会长等各方力量,加强沟通,在确定原告真实诉求基础上,创新性提出调解方案,最大限度保护全体族人合法权益。

(来源:中新社/编辑:罗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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