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期]旅匈华人实用法律知识讲座(十二)
怎样打各类官司
旅匈华人实用法律知识讲座(十二)
作者:柴红兵博士

(接上期)
(4) 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全部补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进行赔偿,以补偿违约金所补偿不了的部分。如双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应继续履行。
<134>违反买卖合同应负什么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买卖合同应负的责任,可分为供方和需方责任两种。
(1) 供方的责任。<一>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包装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应偿付违约金、赔偿金。<二>产品错发了到货地点,或者错发给别的公司、别的接货人,除了要按合同负责运到接货地点或者接货公司,接货人外,还要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费用,如果造成逾期交货,应偿付违约金。
(2) 需方的责任。<一>中途退货,应偿付违约金、赔偿金。<二>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偿付违约金。<三>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应承担由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135>经济合同发生违约纠纷时,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合同发生违约纠纷时,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仅仅是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或货款,没有其他的纠纷,可通过委托匈牙利律师代为办理。通常匈牙利律师会向对方发出律师公函,在公函里将你的解决办法、索赔金额、规定期限通知对方。如对方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对律师的公函作出任何反映,在法律上就等于默认,一过生效期,即使诉讼到法院,另外一方再有理由, 法院判决的结果也只能按照律师公函里提出的条件进行赔偿。拒不执行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36>什么叫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经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则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应当付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法律有明确的违约金,叫约定违约金。按违约金的性质,又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具有罚款的性质,就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不管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要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种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具有补偿损失的性质,即补偿因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时候,还应赔偿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要求,依法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金的比例,按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没有规定比例或幅度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又有约定,那么,当事人的约定如不违反法律,按约定执行;如违反法律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137>合同中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数额,违约后,违约金如何计算?
合同中没有写明违约金额,可按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执行;有关的法规、条例对违约金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138>什么叫定金?
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签订或履行,由一方当事人给付另外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担保形式。定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的总额。给付定金的目的,主要是担保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但具体目的和作用又有所不同。按给付定金的目的,定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成约定金。这是以支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保证形式。
(2) 证约定金。即以定金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
(3) 违约定金。即以定金作为不履行合同的赔偿。
(4) 解约定金。即以定金作为自己解除合同的条件。
<139>定金与预付款有什么不同?
定金与预付款都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都是在经济合同履行前给付的。合同履行后,均可抵作一部分价款,但是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定金,是经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成立和担保履行而给付他方的一定的金钱。它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即在合同履行后,作为给付价款的一部分,合同不能履行时,如责任在交付定金的一方,即丧失定金;如责任在接受定金的一方,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双方都没有责任,则接受定金的一方应该返还所接受的定金。
预付款,是经济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为了使合同能够正常履行,根据合同的规定,先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价款,其目的不是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是帮助对方如期履约,履行支援性质的。合同履行后,补交价款与预付款的差额。或者收回预付款超过价款的差额。即多退少补,接受预付款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应如数退还预付款,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先给预付款,具有很大的风险,为了防止被骗,防止出现损失,应十分注意,一般不采用这种方式。
定金与预付款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担保形式,而后者,是先付给的一笔价款。目的是帮助和支援对方履行合同。
<140>合同没有履行,定金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当事人为了保障合同的全面履行,可以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目的定金。经济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收回定金。已给付的定金作为一种惩罚而无偿失去。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也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和对付定金人的一种补偿。
<141>容易产生哪些经济合同纠纷?
从实践中看,产生经济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一些:
(1) 由于对合同数量、质量规定不明确,特别是质量要求、检验方法规定不明确,由此产生纠纷;
(2) 合同对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规定不具体,由此产生纠纷;
(3) 对意外事件、客观条件发生意外变化,例如:某一方的法定代表人调离,某一方被撤销、破产等等,由于合同对这些情况难写清,于是由此而发生纠纷;
(4) 合同对违法责任规定不明;
(5) 合同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而使合同不能履行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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